随着洪亮的晨钟穿过雾气,城门开启,人群蜂拥而入。守卫吆五喝六地维持秩序,检查入城旅客。商队按规矩缴纳税款,普通旅客则在盘问之后放行。
“姓名?从哪儿来的?到银雾堡干什么?快走,下一个!”
如此这般,进城的队伍慢慢变短。
终于,轮到了一个年轻人。他身材瘦削,面容凹陷,只带了一个背包作为行李。
“姓名?”
“赛……塞拉斯·阿比斯。”
“职业?”
“目前没有……”
“来银雾堡干什么?”
“探亲。”
守卫见他孤身一人,衣衫质量虽好,却不太合身,袖口都磨破了,心想肯定是个落魄少爷,来银雾堡投奔亲戚的。这年头兵荒马乱,类似的人守卫见多了。
守卫让他去一边接受搜身,接着去检查后头的旅客。
那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子,披着一件汰洗旧了的斗篷,手肘和膝盖处打着补丁,腰上没有缠着腰带,反而挂着粗大的铁链,走路时叮当作响。
守卫皱起眉头,没好气地说:“我们银雾堡可是文明世界,你最好老实一点,别闹出乱子!”
男子沉默地点点头。守卫没有多问,挥挥手便放行了。
前面的年轻人刚被搜完,见排在后面的人比他先通过,十分惊讶:“为什么他就不用检查?”
守卫心想,果然是个不谙世事的大少爷,连这都不知道,于是用好为人师的口气说:“他一看就是猎奴人。我们都习惯了。”
“猎奴人?”年轻人不解。
“就是猎捕逃奴的人。主人会发高额悬赏令,猎奴人猎到了就拿去领赏,和赏金猎人差不多。”守卫表情不屑,自诩为有编制的正派人,对那种三教九流非常轻蔑。
年轻人脸色变了变,似乎有些害怕。守卫以为他是觉得血腥,便说:“出了城我们管不着,但是城墙里可是文明世界,他们不敢为非作歹的。”
年轻人点点头,道了声谢。守卫挥手放行。年轻人犹豫了一下,问:“能向您打听个人吗?城里有没有一位名叫兰伯特·弗格斯的商人?”
守卫听见弗格斯的名字,态度瞬间恭敬了许多。“弗格斯老爷就是您的亲戚?”
年轻人有些困窘:“我哪里认得那种大人物。我一位亲戚在弗格斯老爷府上当差……”
恭敬的态度一扫而空。“原来只是当差……”
守卫虽然见风使舵,但指个路也不难。于是他讲明了弗格斯府邸的位置。又说:“你去了丘陵区,随便找个流浪儿,给块面包,他就会为你领路。千万别给钱!”
“为什么?”年轻人惊讶。
守卫解释道:“第一,那些小乞丐贼着呢,见你是有钱的外地人,或许会诓你。第二,你要是给了小乞丐钱,没准有人眼红,会杀了小孩抢钱。你给面包,他当场吃掉,就不会被抢了。”
年轻人脸色一白,连连道谢,背上行李,走入终年不散的大雾之中。
银雾堡沿河而建,河畔区码头绵延,船只来往,因此最是鱼龙混杂,街巷纵横交错,犹如迷宫。
年轻人找了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旅店住下,又向老板娘打听了一遍弗格斯老爷的地址,确认和守卫所说一致。接着,他离开旅店,踏入一条寂静小巷。
此时若有人从天上观看,便会看到进去的是一个男子,出来的却是一个同样装束的女人!
女人脱下外套,翻了个面穿,脚步不停,向建在丘陵上的城区走去。
当她再次走进一条无人小巷,又摇身一变,成了一个脊背佝偻、头发花白的老人。
每走一段,他就变换一次相貌。有时变作少年,有时变作中年,有时甚至变成女孩或老妇。待他抵达丘陵区,已然成了一个满脸胡茬的大汉。
赛勒恩深深吸了一口满是浓雾味道的空气。
终于抵达这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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